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4月编制完成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通州区兴东街道镇中路南段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通州区兴东街道镇中路南段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有异议,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建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