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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乡城县曲堆水电站
发布时间:2024-04-30

乡城县曲堆水电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乡城县曲堆水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9日。

 

乡城县曲堆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30日


建设单位:乡城县曲堆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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