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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坝光水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发布时间:2024-04-30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第24号修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和《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规定,2024年4月18日下午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园区坝光水厂会议室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共5人,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符合规定,同意通过验收。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园区内,北邻环坝路,南侧、西侧、东侧均为山地。用地面积为49963.85m²,一期主要净水构筑物:前臭氧格栅间、絮凝沉淀池、砂滤池、碳滤池、清水池、加药间及反冲洗泵房等为第一阶梯,主要净水构筑物采用叠合形式,场地标高46m;二期净水构筑物设置于第二阶梯,采用叠合形式,场地标高28m;厂区附属建筑物综合楼、宿舍、机修间及送水泵房、污泥系统为第三阶梯,场地标高16m,各阶梯间设置挡墙与护坡。本工程于2020年04月开工,2024年1月完工,工程实际投资约3.47亿元。

  项目前期,我公司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11月27日取得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和水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代章)的批复,(深鹏水保审[2017]19号)。

  项目施工期间,履行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生水土流失现象,达到了水土保持的各项目标要求。项目完工后,我公司委托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工作,并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将以下水保验收材料进行公示:

1 坝光水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 坝光水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我公司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便于公众知悉,所有验收资料公开至2024年7月31日(公示满半年)。如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馈。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邱工 18923796966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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